近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环办固体函〔2026〕301号),明确自2026年8月15日起停止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。相关单位可登录生态环境部官网(https://www.mee.gov.cn/)查阅文件原文,准确把握政策调整要点,依法依规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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